對此,時代力量質疑,警方逮捕學生後,將偵訊所做的口供筆錄提供給教育部,已違反刑法132條「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、圖畫、消息或物品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」、「非公務員因職務或業務知悉或持有第一項之文書、圖畫、消息或物品,而洩漏或交付之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」等規定。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洩露學生口供-時代力量告發吳思華違反刑法-風傳媒-115000843.html

其中,24日下午,綠委陳其邁、鄭麗君、李應元、姚文智等人前往教育部與吳思華會談時,吳思華指出,有學生接受訊問時表示「記者是策劃者,帶學生進入教育部」,吳思華並強調「這是警察局告訴我們的,在訊問學生時,有學生這樣講。」

時代力量要求,應迅速調查洩密的警察有哪些人、於何時、何地洩漏,洩密給吳思華的動機與方式又是如何?另外,也對洩密的警察和吳思華等人偵查起訴,以懲戒公務人員不法濫權。

時代力量參選人林昶佐、馮光遠、柯劭臻、洪慈庸、徐永明等,31日針對部分警察以及教育部長吳思華涉嫌違反刑法132條,將遭逮捕學生的口供外洩情事,提起刑事告發。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信用貸款另外,時代力量也指出,由於教育部已經對學生提出告訴,因此身為教育部長的吳思華理所當然成為教育部的法定代理人,也應該受到刑法132條的規範。而吳思華與立委會談時,向與案件無關的車貸立委透露上述偵查內容,也涉嫌違反刑法132條。

反黑箱課綱學生於23日晚間,闖入教育部並進入部長辦公室抗議,遭到逮捕,而吳思華更公開表示將追訴入侵學生,引起爭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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