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時報【蕭博文╱台北報導】

北市沈姓男子與張姓男大學生發生行車糾紛,不滿張男罵他三字經,以自己身為台灣監所改革聯盟、人權兩公約等成員,且致力多項公益活動的身分地位,起訴求償10萬元並要張男登報道歉。士林地院認為,現場並無圍觀群眾,即使路過者也不知2男身分,認為沈男索賠過高,判決張男賠償6000元。

判決指出,沈姓男子與張姓男大生2013年9月間於民權西路某巷口發生行車糾紛,張男因當眾辱罵沈男三字經,被依公然侮辱罪判罰2000元;沈男另對張男提起民事訴訟,要求張男賠償10萬元並登報道歉。華南銀行 信貸利率最低的銀行 土地銀行信貸利率比較2016 信貸利率比較2016 2015信貸利率最低

沈男主張,法院應審酌他身為台灣監所改革聯盟、人權兩公約等成員,且致力多項公益活動的身分地位,享有更高之社會名譽,判決張姓男大生賠償10萬元且登報道歉。張男則辯稱,因為嚇到才罵三字經、願表達歉意,但對方索賠過高。

法官審理認為,沈男遭張姓男大生辱罵僅1句,而言語稍縱即逝,難以引起往來行車群眾關注,也非沈男從事公益活動的場合,即使有經過聽聞者,也無從知悉沈男為何種身分地位土地銀行信貸利率試算 信用貸款利率試算 信貸利率試算,也無加以傳述的可能性,認為登報道歉不符比例原則,僅判決張男賠償6000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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